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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管理网上备案 |
办理机构:宁波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侨政处 办理地址:解放北路91号618室 联系电话:87186611 87186565 办理时间:周一--周五 上午9:00--11:30 下午1:30--5:00 申办对象资格:本市接受和承办捐赠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,以行政机关名义接受和承办捐赠的单位。 申办手续: 1.以华侨、华人、港澳同胞个人或团体名义自愿无偿的捐赠; 2.捐赠款物必须用于本市文化、教育、科学、技术、体育、卫生、改善环境和其他公益福利事业,以及工农业生产。
提交材料:(1)华侨捐赠申报表(3)受赠单位受赠凭证。 办理程序: 1、捐赠人民币、国内购买物资、征税进口一般物资等推行受赠单位可在《宁波侨务》网上直接向市政府侨办备案。受赠单位也可以向所属的区县政府侨办等捐赠主管部门报备,无捐赠主管部门可直接向市政府侨办侨政处备案。 2、捐赠外币、进口许可证物资、进口免税物资、汽车、摩托车等,受赠单位向所属捐赠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,进行分级审批。 办理依据: 1、《浙江省华侨捐赠条例》 2、浙江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》
收费标准: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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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来源:奉化市侨办 作者: 日期:2008-5-5 13:54:16 新闻阅读次数: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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