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 嫁
旧时男婚女嫁,皆父母包办,凭媒说合,常出现不合理婚姻。富家男子可娶三妻四妾,女子夫死要守寡,若再婚,称“回头人”,不得坐花轿,拜堂。招婿入门称“入赘”,受歧视。领养幼女作童养媳,完婚称“并房”。穷苦人家还有“调亲换亲”、典妻现象。婚嫁礼仪繁琐,大体有提亲、定亲、成亲、回门等。
提亲 男家请媒人向女家通求婚之意,若女家应允,男家再遣媒人问年庚八字。如男女双方八字无“冲克”,卜得吉兆,男方即备礼正式向女家议聘。女家开具彩礼(俗称讨财礼)红单送男家。
定亲 双方议定彩礼后,男方择吉日,送庚帖、彩礼及过书担至女家,称发送,又称过书。过书担丰简不一,一般有油包馒头、红、黄麻饼等,还有鱼、肉、鸡、鹅及七色壳货(花生、蛋、蚶、蛏、笋等)。有的加四冷盆,即肉、糖、麸、桂圆,取“五堂富贵”意,还有老酒担或牵羊等。女家换送庚帖,回赠礼品。是日,女家办过书酒,宴请至亲好友,分赠油包、麻饼等。被请吃过书酒者要送嫁妆,故俗称“吃辣食”。
男家择定婚期,用绸缎包龙凤帖送女家,称“送日子书”。此后逢节日,男方均备礼“送节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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